今年两会期间,数字人民币再一次成为热点话题,多位两会代表针对数字人民币提出建议。
“立法”问题仍是舆论焦点
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的不断推进,其“立法”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今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林建华提出关于加快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他指出,要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提高立法前瞻性。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中提高立法前瞻性,完善数字人民币顶层设计,为发行数字货币留出法律空间。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也高度关注数字人民币问题。他建议,要逐步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法律体系:一是加紧修改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数字人民币法币的地位;二是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系列配套法规,就数字人民币发行、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三是待时机成熟后,制定专门的“数字人民币法”或“数字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数字人民币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也提出,我国应完善人民币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实际上,早在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王景武便从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属性、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数字人民币载体的法律地位、智能合约等方面对其相关法律的完善提出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也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完善数字人民币法律基础。
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付喜国也提议完善人民币管理职责,重新对法定人民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方式等内容在法律规定中进行界定,赋予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同等的法定地位;根据数字人民币的特性,全面详细规定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方式、流通方式、监管方式等内容,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的法律责任。
可以说,确立数字人民币法律地位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基础的的提议,是试点多年以来被反复提及的重点之一。
“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202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所约束的数据处理活动明确包括目前试点的数字人民币业务,这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数据安全与行业规范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中指出,数字人民币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数字人民币作为国家重要零售支付的基础设施,从建设之初一直坚持使用商用密码技术为系统提供真实性、机密性、完整性和抗抵赖性等保障能力。
在立法之外,数字人民币的安全和隐私问题也是央行和消费者所关注的重点。
对此,袁小彬认为,做好数字人民币使用过程中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也是当务之急。“未经司法机关出具书面文件,任何政府部门及其他主体不得查询或调取公民的数字人民币使用记录。”他建议,可参照欧盟做法,对于公民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的小额交易原则上不进行监控或留存相关交易记录,尽可能保护个人隐私,减少公众疑虑。在公民查询自身数字人民币交易记录时,也应通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以及定位信息等方式验证查询者的真实身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也表示,在明确数字人民币法偿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数字人民币的接受过程和技术要求,就数字人民币的法偿性方面作出例外或者豁免规定,并就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流程、反洗钱、反假币、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同年的两会期间王景武也认为,要明确数字人民币隐私权保护边界。对人民银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及隐私保护义务进行特别要求,只有以国家安全为目的的行为才能使用其掌握的信息。
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其M0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相信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进,在两会代表的建言献策,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生态企业的共同努力之下,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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